海珠区重拳出击,推动市总河长令第8号落地见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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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下发后,海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,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工作任务,坚持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、结果导向,突出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全力铲除涉水违法建设顽疾,消除黑臭小微水体,坚决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胜利。海珠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,坚决按照市总河长8号令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全区涉水违建清拆任务。

整治后的磨碟沙涌

  动真碰硬,坚决啃下违建“硬骨头”

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,要统筹兼顾、整体施策、多措并举”。这指引着水污染防治要从系统、全局和发展的眼光开展工作,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击违法占用资源的非法排污行为,为守法群众腾出更多的开放共享空间。“要治好水,先把违拆好。”涉水违法建设造成巡河通道堵塞,容易成为“散乱污”的藏匿场所,也是河涌治理工程和行洪防汛的“绊脚石”。近年来,海珠区采取零容忍态度,对涉水违建重拳出击,核实一宗,拆除一宗。市总河长令第8号下发后,海珠区迅速行动,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,及时制定《海珠区关于落实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违法建(构)筑物整治工作方案》,细化分解任务,压实责任,构建全区违法建设整治“一盘棋”,坚决打赢涉水违建治理攻坚战。为落实市总河长令第8号关于“将合流渠箱、一二级支涌及边沟边渠,江河湖库等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,并坚持污涝共治”的工作要求,海珠区不断提升治违精准化水平,特设“河湖违法建(构)筑物整治工作组”和“合流渠箱与小微水体违法建(构)筑物整治工作组”两个专项拆违工作组,分别由区水务局局长和区城管和执法局局长担任组长,对涉水违建做到了精准打击。

海珠区环岛路主干管工程施工地块建构筑物拆除现场

  下足“绣花”功夫,小微水体治理见成效

  “要大河净,先要小河清。”海珠区辖内共有34宗小微水体,其中被列入市总河长令第8号黑臭小微水体整治清单的有4宗。海珠区坚持系统治理、大小共治思路,全面开展辖内小微水体再摸查、再整治工作,完成小微水体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等基础性工作,制订《小微水体“一点一策”整治方案》,通过截污纳管、排污口整治、雨污分流工程、调水补水、垃圾清理及绿化养护等一系列“绣花”功夫,恢复小微水体良好的水体生态系统,提高自净能力。经过整治,海珠区辖内的4宗黑臭小微水体有3宗已达到整治目标,剩下的1宗(黄埔村五号风水塘)目前正按照整治方案,科学精准治理,确保2020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,达到“三无”目标(污水无直排、水面无垃圾、水质无黑臭)。

  接下来,海珠区将进一步分解任务、层层落实、形成合力、压实责任,持续加大涉水违建的拆除力度,以压倒性态势直击涉水违法建设顽疾,对进度滞后的,及时通报批评,做到全区涉水违法建设整治“一盘棋”推进,坚决按照广州市第8号河长令要求的时间节点,不折不扣完成涉水拆违和小微水体整治任务,确保打赢水环境治理攻坚战。

治理后的中大社区园东湖

治理后的中大社区一号风水塘

  整治范例:

  瑞宝涌和石溪涌连通段渠箱(暗渠)位于海珠区凤阳街道,该暗渠上方违法盖建的连片仓库面积达1700平方米,商户在此经营,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、污水对河涌水质造成污染。为彻底铲除这处水污染顽疾,海珠区组织专项小组深入商户开展政策宣讲、法制教育,对商户逐一进行劝离,搬离一处,拆除一处,彻底打消了其他商户的观望念头。在海珠区城管、水务部门和属地街道的通力协作下,最终将该处违法仓库全部拆除。此次拆除工作,吹响了海珠区合流渠箱、一二级支涌及边沟边渠范围拆违的冲锋号,彰显了海珠区落实市总河长令第8号任务及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。

瑞宝涌和石溪涌连通段渠箱(暗渠)上方违建仓库拆除现场

<来源:广州市水务局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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